勞務報酬個稅預扣率降了,同時也不需要開票了
發布時間:2025-11-25 瀏覽次數:15 來自: 河北中慶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按照現行相關規定,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按照20%-40%的三級累進預扣率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每次收入超過800元需要預繳稅款。
為減輕從業人員在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公告》對從業人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的方法進行了調整,允許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既可以扣除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還可以按照3%-45%的七級累進預扣率計算稅款。
例1:張某6月和7月分別自A平臺企業取得勞務報酬所得7000元和7500元,8月和9月未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0月、11月和12月分別取得勞務報酬所得7200元、6000元和8000元。
按照現行預扣預繳方法,張某每個月需要預繳的稅款分別為:
6月:7000×(1-20%)×20%=1120元;
7月:7500×(1-20%)×20%=1200元;
10月:7200×(1-20%)×20%=1152元;
11月:6000×(1-20%)×20%=960元;
12月:8000×(1-20%)×20%=1280元;
合計需要預繳稅款5712元。
按照調整后的方法,采用累計預扣法,張某每個月需要預繳的稅款分別為:
6月:[7000×(1-20%)-5000]×3%=18元;
7月:[(7000+7500)×(1-20%)-5000×2]×3%-18=30元;
由于張某8月和9月未取得收入,從10月份開始,需要重新開始累計計算稅款。
10月:[7200×(1-20%)-5000]×3%=22.8元;
11月:[(7200+6000)×(1-20%)-5000×2]×3%-22.8=-6元,由于應預繳稅款小于零,本月無需繳稅和退稅;
12月:[(7200+6000+8000)×(1-20%)-5000×3]×3%-22.8=36元。
合計需要預繳稅款106.8元,比調整方法前少預繳稅款5605.2元。
所以,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來,從業人員自互聯網平臺企業取得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率實際是降低了。
再也不用先預扣一大堆個稅,匯算再做匯算清繳退稅了。
同時這種形式下的勞務報酬,勞務提供方也不需要給支付方提供發票了。
按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為平臺內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若干事項的公告》(2025年第16號)第三條專項對于“(互聯網平臺企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作出了新的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已為從業人員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代辦申報,且已完成稅費繳納的,可憑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互聯網平臺企業代辦申報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完稅憑證作為扣除憑證,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向從業人員支付的勞務報酬。
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存有關資料憑證,包括實名核驗記錄、業務交易明細、結算支付記錄等能夠證明業務真實性的材料,以備查驗。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規定保存能夠證明業務真實性材料的,其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取得的相關憑證不得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至此,勞務報酬按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的方法又多了一種。
截止目前,勞務報酬預扣環節的預扣方法總結如下:
01一般勞務報酬
一般勞務報酬,不適用累計預扣法。(需要開具發票扣除)
之所以叫一般勞務報酬,這主要是和后面的兩種勞務報酬區分開來,并沒有特別的意思,一般勞務報酬的預扣預繳也就是我們日常運用和見的最多的方式,也是我們大部分人印象中的計算方式。
它適用的稅率表就是我們熟悉的20%-40%的稅率表,如下:

具體怎么預扣呢?簡單的說就是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上面的稅率表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
計算的關鍵在于收入額,收入額和收入不一樣,在勞務報酬預扣預繳這里,收入額和收入的關系如下:

很多人看到這里就要問二哥了,二哥你這個不對啊,明明個人所得法說了,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你怎么還在說800的事情?
這里大家要注意,在預扣預繳環節,勞務報酬收入額的計算和匯算時候收入額計算本身就是不一樣的。
大毛2022年6月接了個小程序設計工作,取得勞務報酬收入6000塊(假設不含稅),勞務支付方在支付時候應該預扣多少個稅?不考慮城建稅及附加稅費。
收入超過4000,收入額=收入*80%=6000*80%=4800
比照稅率表,預扣個稅=4800*20%=960。

支付方代扣個稅申報流程
1、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里面采集大毛人員信息,其中任職受雇從業類型必須選擇其他。

2、收入填寫選擇勞務報酬(不適用累計預扣法)


3、稅款自動計算后點擊申報,這樣就支付方就完成了大毛勞務報酬的申報工作。

02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的勞務報酬
我們身邊經常有同事、親戚給推薦保險,我們通過他們買了后,保險公司會支付傭金,如果他們不是保險公司的員工,那么他們取得的傭金收入就得按勞務報酬計算個稅。(也需要開具發票,但是可以由支付方匯總開票)
財稅〔2018〕164號規定

所以,可以看到,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這項勞務報酬,其預扣稅款的方式就和我們前面說的一般勞務報酬計算方法大為不同。
1、收入額計算不同,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即:收入額=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1-20%)
這和一般勞務報酬預扣環節按收入扣除800或者20%不同。

2、可以扣一個展業成本,這個一般勞務報酬并沒有。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展業成本=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1-20%)×25%
=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20%
3、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個稅,和工資薪金算法一樣,這就不同于一般勞務報酬的算法。
小A2020年3月開始在一家保險公司干營銷員,前面幾個月沒開一單,直到7月說服了一個親戚買了一單保險,當月傭金不含稅收入10000。假設小A無其他扣除項。
保險公司在支付傭金時候扣多少個稅?
收入額=收入*80%=8000
累計收入額=8000
展業成本=收入額*25%=2000
基本減除費用=5000*5=25000
*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從業月份數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8000-2000-25000,得值為負。預扣個稅為0。
申報時候采集信息為保險營銷員


選擇勞務報酬(適用累計預扣法)。

03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也需要取得發票)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實習生勞務報酬可以按累計預扣法預扣個稅,這個和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一樣,但是實習生勞務報酬沒有展業成本一說。
二哥稅稅念公司2020年7月招聘了一個全日制大學生小A實習,實習工資3000,按勞務報酬代扣個稅。
小A的個稅是多少呢?
收入額=3000*(1-20%)=2400
7月累計收入額=2400
應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400-5000
=-2600
所以小A沒有個稅,不需要預繳。
系統如何操作呢?
首先還是增加個人信息。


注意,系統操作如果符合新政策條件,這里任職受雇從業類型必須選擇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只有選擇了,計算才能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現在就是選擇勞務報酬(適用累計預扣法)。

那么加上最新出臺的政策,從業人員自互聯網平臺企業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互聯網平臺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的預扣方法又多了一種了。除了互聯網平臺這種情況,目前其他的情況都是需要發票的。